隨著時間的流逝,房屋也會產生各種各樣的安全隱患,比如房屋結構老化,鋼筋外露,傾斜,不均勻沉降,一旦發生這種情況,就會造成房屋的危險。
什么是危房?危房指部分承重構件被鑒定為危險構件,或結構已嚴重損壞、處于危險狀態,局部或整體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房屋;危房以幢為鑒定單位,通常為主要居住房屋。下面
湖北眾成同創工程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危房鑒定標準。
危房鑒定標準是怎樣的?
1、
危房鑒定標準將危房分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,整幢危房是指隨時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,局部危房是指隨時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。危險構件是指構件可達到其承載能力狀態,并不適于繼續承載的變形。
2、法律依據:《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》規定適用于城市(指直轄市、市、建制鎮,下同)內各種所有制的房屋。本規定所稱危險房屋,系指結構已嚴重損壞或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,隨時有可能喪失結構穩定和承載能力,不能保證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。
房屋危房鑒定標準如下:
1、A級。結構承載力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,無危險點,房屋結構是安全的。
2、B級。結構承載力基本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,個別結構構件屬于危險狀態,但不影響主體結構的,基本能夠滿足正常使用要求。
3、C級。部分承重結構承載力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,房屋局部出現險情,構成局部危房的,一般需要加固或局部改造。
4、D級。承重結構承載力已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,房屋整體都出現險情,構成了整幢危房,一般應整體拆除。
經鑒定為局部危房或整幢危房時,應按下列方式進行處理:
1、經鑒定為C級危房的農村住房,鼓勵因地制宜進行加固維修,解除危險。
2、經鑒定為D級危房,確定已無修繕價值的農村住房,應拆除、置換或重建。
3、經鑒定為D級危房,短期內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鄰建筑和影響他人安全時,應暫時停止使用,或在采取相應的臨時安全措施后,改變用途不再居住,觀察使用。
4、有保護價值的D級傳統民居及有歷史文化價值的建筑等,應專門研究后確定處理方案。
5、確定加固維修方案時,應將消除房屋局部危險與抗震構造措施加固綜合考慮。
6、當條件允許時,加固維修宜結合房屋宜居性改造和節能改造同步進行。